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进军网络出版领域的尝试近日遭遇“搁浅”。

5月13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公布了《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批复》(国新出审[2020] 875号)的审批情况,办理结果显示为“不予批准”。

2016年2月4日,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信部公布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于当年3月10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

网络出版物则包括: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等。

官方解读称,网络出版服务是伴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出现的出版形态和传播方式,是新兴出版样式之一。网络出版物相对于传统出版物,如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在本质属性上有高度的一致性,可以看作是传统出版在网络上的延伸与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联通于2009年1月6日由原中国网通和原中国联通合并重组而成,主要经营固定通信业务,移动通信业务,国内、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数据通信业务,网络接入业务,各类电信增值业务,与通信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业务等。公司在2019年《财富》世界500强中位列第26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