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神舟起诉京东”的消息迅速上了热搜,此事源于2月20日,神舟电脑发布微博称,因京东拖欠其3.383亿元货款,“我们正式起诉京东!”而深圳市神舟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海军评论并转发此条微博,称欠账还钱,天经地义。不久后,京东方面回应称,因神舟违反双方签署的产品购销协议条款,导致其未结算货款被暂缓支付。希望双方在遵守契约精神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地解决分歧。

京东商城的“二选一”

据了解,今年2月21日,神舟回应再发微博称,神舟没有违反双方签署的产品购销协议的任何条款,京东的声明反而证明了京东确实拖欠了神舟货款,在神舟再三追款而京东拒不支付的情况下,神舟去法院起诉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京东再次回应,对于双方的争议,我们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裁决。

由此,神舟电商与京东商城可谓是“火药味”十足,那么,很多人想问了,为什么两家企业会如此公开争锋相对呢?据神舟电脑称,京东去年双11逼迫神舟二选一,不准神舟参加天猫双11活动,被神舟断然拒绝!随后京东未经神舟许可,强行将神舟产品降价销售,严重扰乱神舟市场。神舟再三抗议,京东人员依然我行我素,并声称京东双11有“百亿补贴”,无需神舟承担任何费用。然而结算时,京东却要求神舟支付5592300.86元返利,神舟不同意此部分返利,京东就扣下了神舟全部货款。

神舟电脑还称,京东为了逼迫神舟同意支付此部分降价损失,对神舟采用了五大酷刑:产品搜索降权、不让参加任何活动、缺货产品不予订货、全线产品下架、不予结算货款。

电商激战下的“二选一”

由此可见,神舟电脑起诉京东商城是因为双十一期间,京东商城采用的“二选一”造成的。那么,什么是“二选一”呢?

众所周知,“双十一狂欢节”对每个商家的重要性,都不言而喻,由于京东商城和淘宝天猫的竞争关系,于是在每年双十一前后都会出现京东商城让一些商家作出“二选一”的的现象,所谓的“二选一”就是在京东商城或者淘宝天猫上选择一个平台销售,以此逼迫商家作出选择,京东通过这种方式和淘宝天猫做竞争。

据了解,2019年的国内B2C电商格局变化巨大。亚马逊退出中国,天猫国际收购了网易考拉后,阿里、京东、拼多多三足鼎立之势已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十一是假期,但对于电商从业者,十一可能是一年之中最繁忙的时候。除了要应付黄金周的消费潮,更重要的是为10月底开始的双十一购物节做最后的准备。

每逢双十一或者618,“二选一”都会像剧本中的固定情节一样如期上演。尽管市场监管部门屡次强调,甚至在《电子商务法》中明文规定,“二选一”的现象仍然不可避免。而三足鼎立下的电商为了能够对某种品牌产品形成“垄断”或者是独占鳌头,采取的“二选一”涉及面也越来越多。

尽管市场监管部门禁止“二选一”的市场行为,但是电商大佬们可不这么认为,据阿里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对于“二选一”事件则认为:“这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而京东官方则认为:“相比起之前矢口否认,公开承认自己进行过‘二选一’是一种进步。没有法律和规则意识,才会有劣币驱逐良币,况且有些企业天生就不是良币。”

显然阿里与京东对于“二选一”充满了自信,相反,对于“二选一”,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认为,“二选一”这一“炒作话题”成了全场关注的焦点。对于业内而言,这已经不止是平台之间的竞争,更导致了十数万商户的大面积流血与恐慌。

“二选一”属于违法行为

自“二选一”现象出现以来,不少商家怨声载道,尤其是销售旺季,销售渠道的单一,将极大地影响商家的销售业绩。消费者也颇感不便,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习惯的购物平台。

对此,2019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在今年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8部门联合开展的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中,电商平台“二选一”却被归类为被重点打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除去年年初刚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之外,《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有相关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可见,无论从国家法律和政策层面,都早就认定“二选一”是违反市场交易自由的不公平行为,因此,如果一些企业有类似做法,应当依法进行必要的规范。

事实上,消费者喜欢的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市场,也盼望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选购。在格兰仕此前“控诉”天猫“二选一”的声明中,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社会各界应当维护公平营商环境,消费者才是我们共同的衣食父母”。如何处理好与合作伙伴、竞争对手的关系,如何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值得所有互联网平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