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日前审理演员秦岚起诉更美APP经营主体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完美创意公司需连续三日向秦岚赔礼道歉,赔偿秦岚损失5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互联网医美平台更美APP2018年9月14日在自家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为《娱乐圈最干净0黑料的女星不是景甜,而是37岁公开承认整形的她…》文章,文章使用了大量配图,其中可准确识别的秦岚肖像24幅,上述文章中有“想要秦岚同款小瘦脸,快去咨询更美研究员可乐吧!”的内容以及名称为“更美研究员可乐”微信二维码。

秦岚认为完美创意公司利用名人效应及该文章标题、配图吸引阅读者,从而达到使阅读者关注其所营销的相关产品,进行商业宣传的目的,侵犯肖像权造成经济损失。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北京完美公司在其公众号文章文中有明显的推广内容,具有营利目的,现北京完美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使用秦岚的肖像取得了授权,侵犯秦岚的肖像权。2019年11月一审判处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在“更美”的微信公众号中连续三日刊载致歉声明,向原告秦岚赔礼道歉,赔偿秦岚经济损失48000元、维权成本500元,共计5万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170元。

资料显示,更美APP因多次擅自使用明星照片用于宣传,曾被张柏芝、李冰冰、黄晓明、赵丽颖,靳东,张予曦、李小璐,佟丽娅,胡杏儿唐嫣,王蒙蒙,韩庚、冯小刚,王鸥等多位名人告上法庭,更美APP被判除在自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致歉,还要赔偿被侵权明星损失。

更美App则回应称公众号文章使用一些明星图片,初衷是希望通过明星案例向大家科普医美知识,让人理性看待医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