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内、绿地旁、楼顶上……在居民小区公共区域,广告随处可见。这些广告的不菲收益,作为业主的你,拿到了吗?

找工作、二手车、团购网……青年路附近的一个小区中,每部电梯中都悬挂着六幅框架广告。一层的电梯口外,墙壁上还安装着一台视频广告机。在许多小区,电梯广告都与居民朝夕相处,迎来送往,上上下下。在对电梯广告司空见惯的同时,电梯广告收入的所有权、收入如何分配等问题上,也让许多业主不甚明了。业主虽然每天都要面对电梯中的广告,但却没有想到电梯广告的收益与自己有关。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小区物业公司与业委会选择将收入、支出公开,让业主心中有数。而在一些小区中,这笔收入却成了一笔糊涂账。

查市场:有社区广告位年入近百万

美容医院广告、找工作、租房……在青年路附近的一个小区中,每部电梯都有一面“广告墙”。

一名业主表示,电梯内的平面广告一直都有,而且数量越来越多,电子屏幕是最近才安装的。“真的是把能利用的空间都利用了,现在就差在电梯门上也贴上广告了,每次坐电梯都是一次广告的轰炸。”

电梯广告在许多小区中都有所出现,原因在于这些投放在电梯中的广告会给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交纳一定的费用。

一家电梯广告投放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电梯广告主要分为框架类、公告栏类、视频类。框架类的广告投放价格为框架120元/周,电梯公告栏80元/周。一块电子屏最多能放置12个广告,每个广告单次出现15秒,全天循环300次播放,单个广告每周的费用为150元左右。

电梯广告进入小区,广告公司又会怎样付费?一家电梯广告投放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商业广告进小区一般都是广告公司与小区物业公司对接,根据地区、小区品质等因素而最终定价,一般在电梯中可以提供2至6个广告位。会按照每年1200元至2200元的价格向物业公司购买电梯广告位。

电梯广告收入,为何难进业主腰包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太阳宫附近一家小区物业公司经理表示,该小区每部电梯中包含两个广告位,每年每部电梯的广告收益近4000元。

一家从事电梯广告运营的公司负责人表示,在一些品质好的大型小区中,电梯广告的收益也不是小数,年收益能够超过百万元。

明算账:共有收益用在小区改造上

东北三环外的金星园小区,共有12栋高层建筑,在每个单元的电梯中,挂着两幅框架电梯广告。

小区健身场地的地面出现了破损的情况,要对健身场地重新铺设地胶。铺设地胶的费用,就来自于电梯广告产生的共有收益。

金星园小区业委会主任赵女士表示,小区中的电梯广告协议,是由物业公司与广告公司签订,但是在商谈价格、签订合同等过程中,业委会成员全程参与。对于每年的电梯广告产生的共有收益,由广告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物业公司进行结算。其中,共有收益的15%作为管理费、税费等返给物业公司。85%的共有收益作为对小区设施进行改造等用途,比如增设了座椅、修花池、更换水池过滤系统。

金星园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电梯广告带来的共有收益都计入到专项账户中,主要用在超越了物业公司维修维护范围,且能够让小区业主共同受益的改造项目中。在改造中,由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共同制定方案。依据小区议事规则,通过严格规范的程序,计入业委会共有收益专门账户中,进而使用这笔共有收益。

“业主可以拿着房本随时到业委会查询共有收益的收入以及支出情况。”赵女士表示,每年年底,业委会也会公布账目明细,告知业主这笔共有收益的用途及去向。“将账目公开,让业主心里有数。”

糊涂账:电梯广告收益业主没拿到

在西三环紫竹桥附近的一个小区中,电梯广告带来的共有收益则让业主们很心烦。

小区中的每部电梯中,都投放了三块框架广告。小区的电梯广告合同,为物业公司与广告公司签订,收益则打入物业公司账户中。“可是这些钱,业委会也好,业主也好,这么多年都没有得到这笔共有收益带来的实惠。”一名在小区中居住十多年的业主表示,小区电梯广告每年的收益到底有多少,业主并不知情,只能通过市场价格进行推算。

小区业委会成员及部分业主曾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询问这笔收益的多少与支出情况,但是都被物业公司的“软钉子”顶了回去。“人家就是含糊其辞,不说用在哪了,也不说用了多少,就是说都用在你们业主身上了。”

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于这笔收益的使用情况并未给出明确回应。这名工作人员一再强调,小区因为建成时间较长,一些设施设备出现了损害的情况,需要进行维修以及更换,电梯广告的共有收益则成为物业费的补充,用在了小区的日常维护中,但电梯广告收益的具体支出明细,却最终无法拿出来。

但是,对于物业公司做出的解释,小区中的许多居民并不认可。一名业主表示:“此前,业主对于一些法规了解不多,导致物业公司堂而皇之地把这笔共有收益收入自己的囊中,没有得到业主的追究,最终使得现在想要回来却十分困难。”

维权在这个小区中不断进行,许多业主要求更换物业,拿回那笔被打入物业公司账户的“糊涂账”。

读法规:共有收益应属于全体业主

三里屯附近幸福公寓中,电梯广告收益的90%返还给全体业主,用于小区改造维护,10%的收益作为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在该小区业委会负责人看来,电梯广告为小区的共有收益,它的归属就应该是全体业主。

北京首一业主大会工作辅导中心指导部主任童超表示,一些小区由于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利用这个原因,将电梯收益据为己有,小区业主并未因此得到这笔共有收益带来的好处。“有业委会的小区,如果物业没有通过业主大会同意,就私下收取广告费,并自行处理,这种做法是违规的。”“业主应有自主意识,进而才能维护好自身权利。而物业公司的手也不能伸得太长,不能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童超表示,《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委员会主任包华认为,不仅是电梯广告这样的共有收益,还有公共道路、公共绿地用于停车之后的费用等,都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公共经营的收益。但是这样的收益却被一些物业公司拿走,大量的共有收益被物业公司侵占,形成了利益驱动,也成为一些物业公司虽已被业主“炒掉”,但是仍旧不愿撤出小区的原因。

“商品房小区中地上收入和公共区域共有部分的收入,其中就包括电梯广告,这些收入都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童超认为,有业委会的小区将这笔收入收回,可以给物业公司一定的分成,作为管理费以及开具发票的税费等。但是,对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而言,这笔费用的使用,同样仍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要经过业主的同意,不能业主兜里的钱,物业公司说用就用,这种做法是违规的。”

图片来源:北晚新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