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近日在与杜蕾斯跨界合作的文案过于露骨,一度被誉为“网红茶饮”的“喜茶HEYTEA”陷入争议,看似赚了不少关注度,却被一些网友质疑:为了流量,不要下限了吗?

虽然有人主张“不要过分解读”,然而从其选择与杜蕾斯跨界合作来看,本身就有“擦边球”的味道,至少依笔者看,实在找不出二者的直接关联。再看这份广告文案的社会效果,跨界合作的广告案例并不鲜见,可缘何只有这则跨界广告短时间内引发舆论争议?这无非再一次证明,在看待这种打广告法“擦边球”的做法,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低俗营销是商家大忌。《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是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前有绝味鸭脖,后有椰树椰汁,前赴后继地挑战广告词的尺度,不是被监管部门施以重罚,就是被勒令停止播出,这足以说明倘若在这个问题上挖空心思降低底线,无异于游走于法律边缘。即便赚了人气,一旦触碰监管红线,最后恐怕得不偿失。

近年来,在资本和网络营销的助力下,“网红食品”层出不穷。然而一些产品总是想着借助互联网的病毒式传播一夜间“爆红”,即便短时间内可聚集到很高的人气,但始终并非长久之计。针对喜茶的这次跨界营销,有分析者早已警示其及时转变营销策略。岂料,这次却走起了“擦边球”路线,这无疑找错了发力点和方向,着实给人以“病急乱投医”的感觉。

说一千道一万,其实道理再浅显不过:跨界可以,但千万别越界。

南方号~南方名记~叮咚快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