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新媒体严禁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努力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南昌市制定了《关于推进我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南昌努力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赣服通”和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为目标,以内容建设为根本,通过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增强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努力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实施办法》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市人民政府政务新媒体为龙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为主体的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矩阵体系,初步建成一批群众爱看爱用的优质精品账号及应用。到2022年,全市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全面提升,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全面形成。

年底前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赣服通”服务事项清单

《实施办法》提出,政务新媒体要推进信息公开,做好政务新媒体的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优化完善栏目设置,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在政务新媒体上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决策前通过政务新媒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立网上舆情引导与网下实际工作处置相同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县(区)级政务新媒体要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南昌市提出,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围绕利企便民,着力做好办事入口的汇聚整合优化,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实体政务大厅的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简化操作环节,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的办事渠道。2019年12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对接“赣服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同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赣服通”服务事项清单,同步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南昌分厅和本地区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政务新媒体严禁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在规范管理运行方面,政务新媒体要严格发布审核。2019年7月底前,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建立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和留言跟帖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在不同平台发布的信息应保持一致性和准确性。政务新媒体应遵守宣传、网信部门的相关宣传纪律和工作要求,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严禁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严禁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严禁发布或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截图、图片或视频信息。

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

《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发现问题确保第一时间得到处理,重大舆情要按程序转送相关部门办理。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严格管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有损用户权益的内容。

南昌市将强化监管问效。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进建设市级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为全市政务新媒体提供多账户管理、媒体矩阵管理、评论管理和监测服务等功能。市里将定期组织检查,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假冒政务新媒体,要求第三方平台立即关停,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开展带有商业性质的政务新媒体排名,不得强制要求群众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等或点赞、转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