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木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基于海量数据和核心算法,为客户提供最优广告投放方案,形式主要分为搜索展示服务和效果类服务,向海外用户进行展示和推广;截至2018年,公司在脸书及谷歌媒体渠道出海营销收入分别排名前二和前五。

木瓜移动创办于2008年,设立初期的经营规模并不大,根据该公司在2016年申请挂牌新三板时发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截止到2013年末,该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还为-8604.02万元,存在金额巨大的累计亏损,可见创业时期的木瓜移动经营并不乐观。

有趣的是,2011年8月,木瓜移动的创始人沈思女士曾连续参加了21期《非诚勿扰》节目,虽然最终没有在节目中牵手成功,反而得到了一个“互联网美女CEO”的称号。

木瓜移动于2016年4月在新三板挂牌,但仅过了8个月,便在2016年12月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于今年3月发布了科创板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递交了科创板上市申请。但是木瓜移动的核心业务,是否与科创板的定位相符,是值得反思的。

木瓜移动的核心业务是代理facebook的CPM(按投放每千次展示计费的模式),此项业务采购占到木瓜移动采购总额的9成以上份额,也即木瓜移动的经营严重依附于facebook,本质上属于facebook的展示类广告投放业务的代理商。体现在毛利率方面,木瓜移动的代理业务毛利率非常微薄,核心业务“搜索展示类”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4.26%、4.65%和3.79%,与一般简单广告代理行业5%的“中间费”费率一致,且在最近一年大幅走低。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通知》,优先推荐的企业业务类型包括:1、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2、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 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3、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企业。

木瓜移动的facebook代理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战略?是否属于亟待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未来是否可能形成科技创新成果?都是令人怀疑的。

不仅如此,木瓜移动的研发实力也令人怀疑,根据招股书第169页显示,木瓜移动2016年到2018年的研发费用支出金额分别为2790.32万元、2730.61万元和3052.43万元,而根据招股书第45页显示,木瓜移动“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1项美国专利、10项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和17项软件著作权”。

与此同时,在招股书第156页显示,木瓜移动唯一一项美国专利为“大数据集群同步管理系统核心模块”,授权日期为2018年2月13日,也即公司申请科创板上市前夕;而此项技术投入生产时间则早在2014年4月。与此相类似的是,木瓜移动共10项正在申请的专利中,有7项的投入生产时间在2014年及以前,且无一项是在2018年新投入生产的技术。

那么,木瓜移动在2018年支出的金额高达3千万元以上的研发投入,除了给研发及技术人员发工资之外,取得了什么科研成果?针对上述质疑,木瓜移动并未回复环球网记者的采访。

根据上交所在3月18日举办的保荐代表人系列培训班(科创板专题)第一期培训班内容,在提到“评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6个角度”中,就包括“是否具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能力”。而木瓜移动是否具备“高效的研发体系”和“持续创新能力”,也是值得拷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