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制定印发了《天津市金融广告营销宣传自律公约》,要求金融广告宣传应当依法合规、真实可信,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拟宣传内容。

以下为该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金融广告营销宣传行为,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天津市金融服务业健康平稳发展,维护天津市金融市场秩序,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金融业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政策规定,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市金融广告营销宣传自律公约》。该《自律公约》经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面向社会发布。

《自律公约》共分三章二十三条,对在天津市从事金融服务业的企业、机构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金融广告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自律公约》明确,金融广告宣传应当依法合规、真实可信,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拟宣传内容。在天津市从事金融服务业的企业、机构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发布的金融广告不得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各类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一般禁止性规定。要求各从业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营销宣传活动审核机制,加强对金融广告的真实性、合规性与适当性审核,确保金融广告内容和形式合法合规。

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作为《自律公约》的执行机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自律公约》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机构,采取必要的风险提示、督促整改和相关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