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盛行。在一些保健食品广告中,往往是各种夸大功效,宣传疗效,对消费者造成很大程度的误导。

7月9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14起在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广告被曝光,并提醒公众谨慎购买广告中涉及到的产品,以免上当受骗。

涉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分别是孟州市神龙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源农牌纤维面,卫食健字(1997)第325号;宁波佳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华多宝牌恬静胶囊,国食健字G20160309;厦门蓝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蓝湾牌氨糖胶囊P2018040354,国食健字G20070353。

此外,还包括一起处方药和一起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其中,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通心舒胶囊P2018040151,国药准字Z20025779;深圳市中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耳内式助听器P2018040284。

上述违法广告,多数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有的夸大产品适应症;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等。

山西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真伪,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患病要及时就医,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产品,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