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讯,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违法企业深圳市坪山区城投宏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宏源”)涉嫌广告违法案作出处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责令城投宏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850元罚款。

城投宏源主要违法事实如下:2019年7月15日,根据工作安排,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到位于深圳市坪山山区坪山大道与振环路交汇处东北侧世茂广场营销中心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营销中心放置的一个广告牌,广告中含有“据统计,深圳地铁物业在地铁开通前后,形成40%-60%的价差,资产价值大幅增长”和“价值跃升已是必然,买到就是赚到”等字样,当事人涉嫌违反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

经查实,城投宏源销售世茂广场一期商铺项目时在营销中心摆放了一块带有“据统计,深圳地铁物业在地铁开通前后,形成40%-60%的价差,资产价值大幅增长”和“价值跃升已是必然,买到就是赚到”等项目升值和投资回报承诺广告词的广告牌,当事人于2019年5月30日开始发布上述广告,上述广告的内容是当事人自己设计的,并委托深圳市志弘广告有限公司制作,因此认定当事人为广告主。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的费用共850元,这部分费用认定为广告费用。

城投宏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城投宏源作出上述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第(一)项如下: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城投宏源成立于2017年12月15日,为上海世茂股份(4.360, -0.06, -1.36%)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股份”,股票代码:600823)旗下控股子公司。其股东结构如下:苏州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0.00%,认缴出资6000万元;深圳市坪山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0.00%,认缴出资4000万元。苏州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世茂股份子公司。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7月至9月期间,世茂股份子公司被监管处罚三次。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上海世茂世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没其收违法所得29996元,罚款4000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8月19日。

上海世茂世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9日,为世茂股份旗下全资子公司。世茂股份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上海世茂世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业务性质为养老服务;世茂股份直接持股100%。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杭州世茂瑞盈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3750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7月17日。

杭州世茂瑞盈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3日,为世茂股份全资子公司。杭州世茂瑞盈置业有限公司业务性质为房地产开发;世茂股份直接持股100%。

2019年上半年,世茂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28.21亿元,同比增长5.54%;实现净利润23.60亿元,同比下降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6亿元,同比增长9.80%。实现签约额122亿元,同比减少24%,完成年度目标的41%;实现销售签约面积约5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4%。

世茂股份是世茂集团下属的集综合商业地产开发销售、运营管理等多个业务板块于一体的综合地产上市公司。世茂股份在包括上海、北京、深圳、杭州、济南、南京、福州、昆明、厦门、青岛、苏州、宁波等在内的20多个城市,运营多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及若干住宅地产项目。

截至10月25日收盘,世茂股份报4.42元,总市值为165.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