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 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就媒体人罗昌平诉被告百度侵犯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百度败诉,并被判赔10万元,并在其微信公众号“这届百度公关”中持续十日登载致歉声明。

因罗昌平微博发布“百度打头办”相关微博短文。 2018 年1 月,百度微信公众号“这届百度公关”在其文章《“打头办”了解一下?》及《让人哭笑不得的这届同行》内容中回应称,罗昌平是媒体平台蓝媒汇投资人和发起人,而蓝媒汇经营的公众号“AI蓝媒汇”是“百度黑稿培育基地”,并称罗昌平与今日头条存在“PY交易”。

罗昌平认为百度方面捏造事实并予以散布严重侵害了其名誉权,因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百度方面立即删除相关文章,并请求判令百度赔偿商业合作经济损失等费用共计 50 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定,百度立即删除在“这届百度公关”中发表的《‘打头办’了解一下?》一文及《让人哭笑不得的这届同行》一文。

第二,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百度在其微信账户“这届百度公关”中显著位臵持续十日登载致歉声明,向原告罗昌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三,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百度向原告罗昌平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80000元,并赔偿合理支出20000 元,以上两项合计 100000元。

对此判决,罗昌平向鞭牛士表示总体上满意判决,同类型案件原告判获赔的较少,“预计百度会上诉,我会积极应诉。我肯定会继续跟百度打一系列诉讼官司,这只是第一个,后面还有几十起。”

此前百度因罗昌平微博爆料“打头办”相关事件曾起诉罗昌平至北京市第一中院,法院终审判决罗昌平向百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损失共计18万元。

鞭牛士就系列案件向百度求证,截至发稿尚未获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