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在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主办,主题为“放心消费 信用护航”的2019年度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表示,治理违法互联网广告需要多方给力。

张国华表示,现行法律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对微商的违法广告处理有难度。微商广告出现在私人朋友圈,但广告检测都是在公共平台上,难以主动进行监测,所以,采用的是举报制度。以后,对微商的违法广告恐怕也将更多依靠举报来查处。

违法广告出现的原因主要有3个:一是广告主、广告制作人不懂法;二是广告创意和法律红线处理不好,想打擦边球却越过法律红线了;三是故意违法,恶意制作虚假广告进行宣传。针对不同的违法原因,有相应的3种方法:一是广告主、广告制作者要加大广告咨询力度,在发布前要学习法律,避免发布后才发现违法;二是广告创意不要越过法律红线;三是对恶意违法广告要加大打击力度。

张国华强调,现在广告监测有一定难度,尤其是互联网广告,采用的是精准投放,千人千面的方式,很难进行统一监管。所以,要倡导行业自律,广告主、广告投放者、广告制作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行业自律是最重要的。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和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另外,消费者也要自觉举报违法广告。三者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遏制违法广告的出现与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