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2018中国互联网广告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互联网广告总收入达到3,694亿元人民币,较上一年增长了24.2%。占GDP比重约为4.2‰,较去年上升0.6‰。

报告显示,以今日头条、小米、美团为代表的新生力量,已经成为拉升互联网广告持续增长的新动能。它们的加入,也进一步推升了互联网广告的集中度,2018年收入前十的互联网平台占据了全行业92.67%市场份额;另外,流量向移动端转移仍还在加剧,移动端广告收入占比较去年上升6个百分点,增加至68%。随着5G的普及,这种转移还将持续。

报告还显示,随着企业对高品质流量和广告转化效果的追逐,越发愿意把钱投资在高质量、精准流量上。因此,应用平台正在成为最主流的广告平台。其中,按媒体平台划分,电商与搜索类收入占比超过50%;按广告形式划分,展示、电商与搜索类收入占比超过80%。

报告显示,快消、食品饮料仍然是网络广告投放最主要的品类,占比之和达到49.31%。交通、网络通讯及房地类紧随其后,分别占据了三、四、五的位置,这充分体现出消费升级及新零售环境下的时代特点;医药保健品类呈现负增长,占比降至2.69%。

报告指出,互联网监管政策的深化和落实,不仅对规范和净化整个互联网广告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引发了互联网经营结构的较大调整。加强自律,维护良好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是每个互联网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据介绍,该报告由中关村互动营销实验室主持,普华永道执行,秒针、百度公司等提供数据与观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