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5元券已经到账、‘双十一’开启周末半价模式、零点抢购享8折优惠……”“双十一”来临,许多消费者的短信收件箱里“塞”满了形形色色的广告短信,连番的“短信轰炸”令用户不堪其扰。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密集的推送,大多是通过短信群发平台进行的,成本较低,1000元可发约2万条!业内人士认为,广告短信满天飞,反映了一些商家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消费者对信息的自主选择权。未经消费者同意发广告属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双十一”来了,我相信很多手机用户都被“短信轰炸”骚扰过,不堪其扰是所有手机用户的共同感受。而且,不只是普通老百姓的手机,恐怕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大和工信部等监管部门的手机也不能幸免。

我国的广告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对违反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工信部发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也明确提出: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违者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然而,群发平台客服称,群发广告短信没有任何政策和投诉风险,也就是说,群发平台没有被监管部门告知或处罚过,在这种语境下商家为了利益自然会对手机用户“短信轰炸”了!

对手机用户进行广告短信轰炸是违法的,为什么违法的平台商家“没有任何政策和投诉风险”呢?原因之一就是短信过多过滥,手机用户都已经麻木了,没有了投诉的意识;原因之二就是监管部门失职渎职了,对违法的平台商家没有了执法的意识;原因之三就是平台商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已经习以为常了,没人投诉没有监管,还有什么忌讳的?

然而,商家别忘了,手机是用户的,不是商家白送给用户进行广告体验的,你没有权利对用户进行肆意骚扰。商家不只是太不道德了,更是大胆违法了,这不是商家肆意要践踏或挑战我国法律的底线吗?

“双十一”不能只是商家群魔乱舞,也应该是监管部门加强执法遏制违法行为的大好机会,因为任何一个商家也不会放过“双十一”赚钱的大好机会,也就是商家要违法的时候。从之前的相关报道看,虽然我国有处罚规定,但很多商家群发广告短信的行为并未被处罚过;而且,不少商家财大气粗,利润丰厚,几万元的罚款对他们也没有多大威慑力。

浙江凯旺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湘南认为,一是监管部门应严格执法,对违反规定滥发广告短信的商家进行处罚;二是应责令电商平台约束商家,督促电信运营商对这种短时间内大批量发送广告的行为从技术上予以限制。广告“短信轰炸”让手机用户无处躲藏,这不是商家的胜利,而是法律的悲哀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悲催!

也许有人会说,你不会办理“短信拦截”或屏蔽垃圾短信的业务吗?据称,通信部门都有这样的服务内容。然而,我在想哪个手机用户也不需要这样的垃圾短信骚扰,通信部门为什么不关闭这样的垃圾通道呢?通信部门为什么要与群发垃圾短信的商家合谋违法骚扰手机用户呢?

在我看来,无论是手机的制造商还是运营商都需要优质服务用户,不让垃圾短信骚扰用户都在他们的服务职责范围,为什么你们不能主动出击遏制垃圾短信的传送呢?难道为了钱什么道德什么法律都统统给挣钱让路吗?遏制垃圾短信传送是全社会的责任,谁都别做旁观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