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关闭难”问题,2019年10月,江苏省消保委约谈了7家智能电视企业。之后,7家企业均承诺进行整改。现在3个月过去了,有媒体调查发现,相关智能电视企业整改并不积极,有的企业甚至一直未采取任何实际行动。

智能电视企业之所以如此顽固,不把消费者组织的监督警告当回事,其实不是它们有多少依仗,而是因为它们有难言之隐。

业内专家指出,智能电视兴盛之前,彩电行业只是把电视机当作硬件设备,开机时间较短,通常只显示电视机品牌LOGO。而智能电机使用的是网络数据,视频信号需要转换,开机时间就被拉长,这段时间便产生了广告价值。而且,相比于大屏海报、信息流广告等互联网广告,电视开机广告处在流量的重要入口,广告效应更好。

广告效果好,广告价格就会高。开机广告被视为稀缺资源,定价权就掌握在电视平台手中。目前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多按曝光次数收费,售卖单位为CPM(1000次曝光)。比如一家广告代理机构公开的广告收费价目表显示,某品牌电视开机广告CPM价格为360元。这意味着广告主需要花费这个价格才可以在该品牌电视平台得到1000次广告曝光。当然,广告费不会零散地收,广告主至少要拿出10万元广告预算,代理商和智能电视平台才会接单。这种模式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利益链。有调研机构测算,2019年我国OTT(Over The Top的缩写,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当前典型的OTT业务中就包括互联网电视业务)广告规模达到109亿元,其中开关机广告约为26亿元,占比高达24%。

不过,开机广告收入高并不意味着电视机厂商的日子就一定过得好。奥维云网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彩电零售市场持续低迷,全年零售量4772万台,同比下降2.0%,零售额1340亿元,同比下降11.2%,行业均价2809元,创近10年最低。彩电市场价格一再拉低,而厂家还能挺得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开机广告收入的贴补。把硬件的利润压到不能再压,售价都要接近成本价了(小米电视产品一次性贡献的毛利仅为11元/人),这时候还让厂商舍弃开机广告收益,它们肯定不会积极。

站在厂商的角度,开机广告“关闭难”可以理解,但站在消费者角度,理就另讲了——就像穷不能成为偷盗的理由一样,智能电视企业也不能把自家日子难过当成让消费者承受开机广告之苦的理由。而且,基于“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市场逻辑,电视机厂家从开机广告中获得的利益终是通过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实现,而消费者享受产品降价的所谓“实惠”,实乃消费者自我施予,这样看来,厂商的所谓“苦”,也就没什么好“诉”的了。

正如有学者所言,消费者讨厌开机广告,并不是讨厌这种形式本身,而是由于开机广告在一些方面存在“不当因素”,让他们感觉不舒服。从江苏省消保委的调查结果看,消费者对开机广告的投诉点主要集中在强行植入、无法关闭、时间过长、内容质量低下等方面。也就是说,如果厂商与内容商能够注意这些“不当因素”,提高广告内容质量,缩短时长,可以关闭,消费者还是可以接受的。

由此可见,对待电视开机广告问题,电视机厂商和消费者都要学会换位思考,互相做出些利益让渡。尤其企业要有积极姿态,不能只讲自己的“难处”而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这样做当然是要付出代价的。据悉,经过江苏省消保委3轮信息公开披露,乐视电视一直未对开机广告问题做出整改,不久前江苏省消保委就乐视电视强行植入开机广告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月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当然,要从根本解决电视开机广告问题,完善法规标准是必须之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权衡利弊,把准平衡点,尽快拿出可行的标准法规出来,让互联网电视产业步入健康发展轨道,让消费者有更好的消费体验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