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已经14年了。这14年间,直销市场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在2019年跨年之际,“权健”“华林”等一系列直销黑幕的爆发,将中国直销行业推向了舆论风暴,一度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因《直销管理条例》与直销市场发展现实脱节所暴露出的问题已不容回避,获牌直销企业或已经涉水直销但尚未取得《直销企业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不思考直销行为跑偏所面临的企业诚信危机和法律风险,事先认识风险,加强防范尤为重要。因为直销行为跑偏,不但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自己遭受民事赔偿或者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使企业和企业高管面临刑事风险。

法制化进程提速

2005年12月,《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出台,打击传销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目前国内打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越来越规范化和法制化。

根据2013年10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第三条规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对企业员工、直销员、供应商、消费者、政府、社会等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法律、经济与道德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然而在现实中,部分直销企业却不守规矩,缺失社会责任,突破法律底线。

前段时间,权健经调查被查实是一家以直销为名的传销公司,而权健老板束昱辉等18人全部被刑拘。奖金分配制度呈金字塔结构,是这些涉嫌传销企业的通病。现实生活中,个别看似正规有牌照的直销企业往往运用传销模式来运作。

近年来,随着社交电商的崛起,人人微商的时代到来,销售活动裂变式传播为传销的滋生提供了温床,避开了相关部门对直销企业人员、实体网点的监管。少数知名直销企业都存在越过法律红线,涉嫌从事类似传销的情况。

曾经发布过我国首个医药业反垄断调查报告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士廪认为,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问题跟很多因素有关,也不能简单地将“虚假宣传屡禁不止”的主要责任归于政府主管部门的整治力度不够。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认为,相对于国外对保健品宣传治病有明确的惩处制度,我国针对保健品的管理还有很大欠缺,厂商享受着旗下经销商非法宣传所带来的好处,查处时一句“不是企业官方消息”,似乎就能将自己推个一干二净。

2015年7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的公告规定,企业在国抽中一旦被查出不合格产品,在整改完成之前,将面临停产、禁销的处罚,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将面临吊销证件的处罚。

据报道,在直销企业销售的直销产品中也有不合格产品,权健、华林直销的产品曾有被抽检不合格的记录。

一般说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只要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可以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但是对于那些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以及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如人用药品、医用器材、食品、化妆品等,国家相关部门不但规定了特定的质量标准,还专门制定了监督管理的办法。企业如果放松质量管理,生产、销售的上述产品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即使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仍可能会引发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的刑事风险;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则可能发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罪的竞合,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刑。

让合法的名正言顺把非法的彻底打掉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在2019年1月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从8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100天的“保健”市场乱象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表示:“保健”市场乱象严重危害民生,严重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1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称将要“严格直销行业市场准入,暂停办理直销相关审批、备案等事项”“将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

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商务部在京共同召开直销企业集体约谈和提醒告诫会。91家直销企业高管参加了会议。

商务部2月14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针对直销行业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商务部已暂停办理直销相关的审批、备案等事项,正在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保健市场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将推动完善直销相关的法规制度,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规范市场准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直销行业监管体制,建立直销企业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大违法失信的成本,促进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3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食品安全监管政策解读及信息发布”为主题,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虚假宣传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