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杜蕾斯是什么?

空气套是什么?”


“妈妈,为什么身体被掏空?”


你和孩子乘电梯

突然遇到类似的广告时

孩子有没有提出过这样的问题?

遇到这样的情况

机智的你

有没有非常气愤?!


那么

这些电梯广告是怎么进来的呢?

广告费有多少呢?

去了哪里?


最近,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称被小区电梯里突如其来的视频广告所骚扰,24小时不间断循环播放着实让人有些难以忍受,即使是尝试闭上眼睛不看画面,可声音还是能不断地传入耳朵,让人一刻不得清闲。

而除了要面对视频广告带来的这些烦恼以外,在小区电梯被铺天盖地的视频广告侵袭的同时,相信不少业主都有着同样一个疑问,小区的这些广告收入到底有多少,这些收入又去了哪里呢?

烦人!视频广告24小时播放

家住城阳区银河路附近中交阳光屿岸小区的业主刘先生发现最近自家电梯里加装了视频播放设备,24小时不间断循环播放不同的广告,让他觉得有些心烦。

“每天无论是出门还是回家,都要受到这些广告的骚扰,想关也关不掉。”从前的安静被突然打破,取而代之的是被迫接受不间断播放的视频广告,让刘先生有些心烦意乱。

刘先生认为这也是对业主权益的一种侵犯。“一开始还挺有新鲜感,抬头看看里面播放的广告都是什么内筒,但是时间长了根本受不了,简直是折磨人。”

在中交阳光屿岸小区内,记者看到了刘先生所说的这些安装不久却十分恼人的播放设备,刚刚进入单元门,清晰的广告声音就传入了记者的耳朵,随后映入记者眼帘的是一个屏幕比较大的视频播放设备,里面正在播放着一则有关二手车网站的广告,目测这个设备尺寸要在20寸左右,位于电梯的右侧。记者停留观看了大约1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面播放的内容涉及食品、教育、医疗、美容、汽车、购物等各行各业,并且是循环播放的模式。

除了电梯一旁的音频播放设备,电梯内还“藏”有一个。相比电梯外的,电梯内的这一个视频播放设备占用空间就要小很多了,目测尺寸大概在10寸左右,视频里面播放的内容也和电梯外的完全不一样。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这个视频播放设备外,电梯里还有3处框架广告分布于电梯三面。

“我们家就住在一楼,门口挨着对着这个视频播放设备,声音还不小,虽然不需要乘坐电梯,但是单单家门口的这个视频播放设备就让人有些受不了,尤其是晚上的时候。”王先生抱怨道。

对于广告内容,李女士也向记者表达了她的看法。“现在很多广告内容虽然不跟法律和道德要求相违背,但是有些广告确实不太适合小孩子观看,比如最近电梯旁边的设备里播放的一则治疗妇科病药物的广告,被孩子看到了就有些尴尬。”李女士说。

安装广告屏,业主不知情

安装的这些视频播放设备是否经过了业主的同意?

“前些天回家的时候,突然就发现楼梯间多了些视频播放设备,之前也没有见到过物业公示或者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刘先生表示对小区电梯间安装视频播放设备的具体情况一概不知,但是他认为作为小区业主,物业公司有权利在安装之前告知业主,相关事宜也应当让业主知道。

“毕竟占用的也是我们业主的公共区域,何况这些位置都属于房屋公摊范围之内的,当初购房时业主都已经交过钱了。”刘先生说。对于是否对小区电梯间安装视频播放设备一事提前公示,中交阳光屿岸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却并没有给记者一个明确的答复。

无独有偶,位于市北区淮安路的鸿仕雅居小区电梯间也在几个月前安装了电梯视频播放设备,而业主也同样是被物业公司蒙在了鼓里。记者注意到,鸿仕雅居小区只在电梯内设置了一个竖长方形的视频播放设备,除了循环播放的商业广告外,还会有物业公司对业主的通知放在上面,记者走访了小区多个单元楼,不少业主反映被这些“来路不明”的视频广告打扰到了正常的生活。

与中交阳光屿岸小区不同的是,鸿仕雅居小区早在2016年初就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得知小区内安装了视频广告播放设备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第一时间找到了物业公司。“小区电梯间安装视频播放设备是物业公司擅自决定的行为,没有征求过业主意见,也没有事先告知业主委员会,这一点确实比较过分。”鸿仕雅居业主委员会赵主任告诉记者。

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孙经理表示虽然在引进视频播放设备这件事情上没有事先经过业主同意,但是业主总会有同意的和不同意的两种声音,物业公司的初衷也是为了增加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的费用,孙经理认为这对于小区业主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

行业监管尚处于空白阶段

鸿仕雅居业主委员会赵主任告诉记者,小区内的视频广告都是由物业公司引入的,但是视频播放设备是广告公司安装的,物业公司直接同广告公司签订全年的广告合同,至于广告内容自己广告发布的商家完全由广告公司说的算。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虽然广告内容由广告公司来决定,但是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来约束,不健康的广告内容是绝对不允许进驻小区的,而且视频播放设备的音量也会尽量调低一些,不会产生扰民的情况。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小区物业公司同广告公司直接签订打包合同,广告公司再对外报价转手给需要投放广告的商户,是目前大多数小区采用的一种比较省事的模式,而这些进入小区电梯的视频广告也都没有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过审批和报备,也没有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

那对住宅区投放的广告内容以及视频设备的音量有没有硬性要求呢,又是否有相关部门来负责进行监管呢?

城阳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对于小区内视频广告播放设备安装的位置、广告内容以及视频广告音量等等目前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在公共区域安置广告前物业公司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

除此之外,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达了他的无奈,“物业管理办公室对物业公司只能进行要求、指导和约束,但目前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如果物业公司有严重违规行为,我们也只能是对其进行扣分处理,将会影响到物业公司后期的投标。”

记者又咨询了崂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广告科,工作人员表示只负责对户外广告进行监管,小区内的广告他们也管不了。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小区内涉及的扰民问题不在其监管范畴之内。

无奈之下,记者又拨打了青岛市政务热线1234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对小区内电梯广告的问题有所疑问最好是直接和物业公司去沟通,具体是政府哪一个部门负责工作人员称并不确定,但可以尝试将情况反映给多个部门。

电梯广告收支情况是个谜

在对无孔不入的视频广告感到厌烦的同时,业主心里难免也会产生疑问,这些视频广告到底收入多少钱,这些广告收入又都花在了什么地方呢?

“小区里面电梯这么多部,一年算下来,广告收入也是十分可观的,并不是个小数目,但是从来也没见过物业公司对电梯广告收入和支出明细做过公示,也不知道这些钱最后都用在了什么地方。”业主表示小区广告收支目前还是一笔糊涂账,但是业主认为他们对此有知情权。

记者发现在中交阳光屿岸的所有视频播放设备上都有分众传媒的标识,记者拨打了分众传媒公开的全国热线电话咨询了青岛地区电梯内广告的合作价格,工作人员称电梯内的广告不分行业也不分区域,一部电梯框架广告展示一个星期的价格是1690元,视频广告是5秒钟16万元,但具体价格还需要向当地公司人员确认。虽然工作人员的报价并不准确,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小区电梯内视频广告的收入要远远高于传统的框架广告。

记者随后又以商家的名义联系到分众传媒青岛公司的工作人员,称想要在中交阳光屿岸小区内投放一则视频广告,但工作人员显得非常谨慎,称在电话里无法向记者报价。

在通话期间,该工作人员还对记者的身份有所疑问,多次询问记者是否是该小区的业主。“已经有不少小区业主以打广告的名义来咨询过广告的价格了,可以的话,我想到你公司实地看一下,根据情况再给出具体的广告价格。”该工作人员表示。

对于中交阳光屿岸小区电梯广告费的收入情况,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给出了一组数据,中交阳光屿岸小区共有电梯95部,每部电梯的广告费一年是1300元,由此计算,中交阳光屿岸小区一年的电梯广告收入为123500元,对此夏庄街道物业办也已约谈中交阳光屿岸物业公司,要求其按照规定定期在单元门宣传栏进行公示。

据鸿仕雅居小区业主委员会赵主任介绍,小区所有电梯间内视频广告收入一年是33000元,框架广告收入一年是23800元,其中70%的广告收入物业交给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会定期对广告收入和支出情况做公示,并且所有的支出也都是用在了小区公共设施上。“比如去年我们就对小区内每部电梯设立了3000元的维修基金,用的就是电梯广告收入。”赵主任说。而对此,鸿仕雅居物业负责人孙经理也表示物业公司只拿所有广告收入的30%,并且也都用到了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上。

据了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因此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对于公共收益也应该通过向业主大会汇报、公告等方式向全体业主通报和公示。

图片来源于网络

广告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

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的刘方律师表示广告进驻小区的情况十分普遍,包括视频广告在内的所有占用小区公共空间的广告收入都归全体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小区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业公司在小区内电梯间等位置投放广告的行为属于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由此所得的广告收入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是,归全体业主所有不一定意味着广告收入应当直接平分给每个业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广告收入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针对业主对小区广告进驻、收益以及使用情况不知情亦不能决定的现状,刘方律师建议要理顺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的关系,广大业主应是小区的“主人”,物业公司是小区的“管家”及服务者,业主要强化权利意识,全体业主应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方式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表达请求,协商解决。如果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在认为物业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可向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或监督部门提出。如果仍不能解决,最后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