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缓缓说 文 | 缓缓君

01

在评论滴滴之前,先来说一段往事。

2015年,时任滴滴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的黄洁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过去你每天在路上两个小时,对于你的人生来说是消耗,但现在通过顺风车你可以认识比较靠谱的人,获得好的社交体验,它就变成了一种收益。这是从来没有存在过的一个场景,就像咖啡馆、酒吧一样,私家车也能成为一个半公开、半私密的社交空间。”

“这是一个非常有未来感、非常sexy的场景,我们从一开始就想得非常清楚,一定要往这个方向打。”

sexy 这个词,可以用来表示性感的、色情的,也可以用来形容时髦。

sexy 这个词,可以用来表示性感的、色情的,也可以用来形容时髦。

我不知道黄洁莉在接受采访时是指哪个意思,但滴滴后来做的事,显然是在往两性关系上引导。

下面几张图都是滴滴官方推出的宣传海报。

现在你应该知道滴滴是抱着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来做顺风车的了。

现在你应该知道滴滴是抱着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来做顺风车的了。

尤其是最后一张图。

偌大一家公司,公然拿“湿”“紧”“硬”这种带有性暗示的标语作为自己的宣传海报,真的是连底裤都不要了。

02

滴滴为什么要这么做?

答案也能从黄洁莉的话中找到:

作为C2C平台,顺风车要实现乘客和车主两端的平衡。如果乘客太多、车主太少,拼不到车,乘客体验就会变差;如果乘客太少、车主太多,车主的体验就会变差。

根据滴滴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滴滴顺风车注册车主3000万人,注册乘客1.6亿人,日均订单200万单。

果然,乘客多了,司机少了,怎么办?

互联网行业有个“黄赌毒原理”,简单来说就是:

迎合人性底层需求(性、赌博以及毒品)的业务,是最容易实现扩张的。

阿里也曾掉进过这个坑里。

为了做社交(社交的背后是两性关系),支付宝曾推出过“校园日记”功能,被王思聪讽刺为“O2O卖淫”(这个我在2016年的时候写过)。

在引发了轩然大波后,阿里选择了放弃。

在引发了轩然大波后,阿里选择了放弃。

而滴滴则是死不悔改,前仆后继。

早在今年5月的空姐遇害案中,滴滴就被扒出,在顺风车个人评价页面上,显示有大量包含乘客个人“性魅力”(声音、颜值、气质等)的标签,顺风车司机甚至可以在你的个人评价页面中做出很猥琐的留言。

这就催生出了一批以骚扰甚至是侵犯女性为目的的司机。

这就催生出了一批以骚扰甚至是侵犯女性为目的的司机。

滴滴不知道吗?

当然知道。

滴滴对司机群体的整体素质,心里当然是有数的。

官方也曾公布过一些信息。

早在2016年,深圳公安部门排查当地的网约车司机时就发现:8000名网约车司机中,有吸毒前科的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

网约车司机群体中,有40%的人是高风险人群。

网约车司机群体中,有40%的人是高风险人群。

但是滴滴不在乎。

为了发展业务需要更多的司机加入,为了吸引司机加入,降低准入门槛让心怀不轨的进来也没关系。

这一点,你从他们那些以两性关系为卖点的宣传中就可以看出来。

本来滴滴做到这一步就已经够无耻的了,但滴滴偏偏还放开了关于“性魅力”方面的个人评价和标签,这大大方便了那些心怀不轨之人根据标签去选择受害人。

后来发生的事大家都知道的,今年5月郑州一位21岁的空姐,以极为悲惨的方式离开了人世。

第一次事发后,滴滴道歉、悬赏、整改,看似态度诚恳,实则死性不改。

第一次事发后,滴滴道歉、悬赏、整改,看似态度诚恳,实则死性不改。

有虎扑网友扒出,就在这次案发前不久,滴滴顺风车偷偷修改了隐私机制,让犯罪分子又可以轻易地筛选到“理想中的受害者”。

要知道,这离上一次案发不过3个多月的时间。

要知道,这离上一次案发不过3个多月的时间。

处于整改期间的滴滴,再一次出卖了用户。

03

这一次,滴滴主动免掉了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黄洁莉以及客服副总裁黄金红。

但在我看来,该免去的不是公司高管,而是滴滴的创始人程维。

但在我看来,该免去的不是公司高管,而是滴滴的创始人程维。

就在滴滴事发前一周,我正好在吴军老师的专栏中看到了一个观点:

任何一个明星企业,都离不开一个强势的创始人,这个创始人也就成为了企业的名片,而他的基因也会成为公司的基因,他的特点也会成为公司的特点,无论好坏,他做事的风格也会影响整个公司的人。

回顾滴滴的发家过程,可以看到两个特征:

回顾滴滴的发家过程,可以看到两个特征:

1.野蛮发展

2.高风险偏好(2015年罗辑思维跨年演讲中,程维作为嘉宾讲过滴滴的生死经历,却也暴露了他本人的风险偏好,这里不再展开)

而这一次滴滴在整改期间顶风作案,再一次印证了这两个特征已经刻到了这家公司的基因里。

而且我相信,在敏感时期顶风作案,绝不是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黄洁莉就可以拍板决定的。

我和滴滴在去年的时候打过一次交道。

当时滴滴还没有发生这样的恶性案件,我的朋友曾给我介绍过滴滴的广告,让我帮忙推广滴滴企业版。

于是我就以滴滴的商业模式分析为主题,拟了一份提纲给他们。

结果被告知内容太敏感。

他们希望我按照滴滴预想的方式去写广告文案,被我拒绝了(我接广告还是有一些原则的)。

而在这一次打交道的过程中,我也了解到滴滴内部对于涉及到政策方面的内容是非敏感的,审核也非常严格。

上一次空姐遇害让滴滴陷入了极大的舆论困境,我不相信整改期间偷偷修改隐私条款这种可能会对企业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高风险决策,是顺风车事业部经理一个人可以擅自决定的。

我认为这背后有程维的默许甚至是授意。

这也符合刻在滴滴这家公司基因里的特征:野蛮发展+高风险偏好。

04

04

今天,交通部网站刊文批评了滴滴:

接二连三的事件,充分暴露出滴滴出行平台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和经营管理漏洞,反映出滴滴这样的平台公司片面重视追求业务发展和经济效益,对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敬畏心,缺乏对乘客安全负责的社会责任心。因你的任性妄为,造成生命的凋谢,是对生命的藐视,更是犯罪。

但如果没有实质性的惩罚,根本就没法保证类似的事不再发生。

但如果没有实质性的惩罚,根本就没法保证类似的事不再发生。

或者说,惩罚和收益不对等,就是在鼓励资本家作恶。

早在1972年,“福特平托车案”就已揭露了资本家的本性(我最早是在罗振宇的节目中听到的,前不久公众号“新闻哥”也提到了,不过细节上和我了解的有出入)。

当时一个名叫格林萧的13岁孩子乘坐邻居的福特平托车回家,结果却因追尾故事引发了油箱爆炸,造成小格林萧烧伤面积达90%,并不幸地失去了鼻子、左耳和大部分左手。

法庭上,原告律师控诉,该事故是由于福特汽车的设计错误所致:由于油箱安装在车辆的后座下部,距离离合器只有8厘米多一点,一旦有中等强度的碰撞就能引起爆炸。

这一点,在法庭质证的过程中基本没有异议。

但原告律师随后提供的事实则让全美国哗然:

在第一批平托车投放市场之前,福特公司的两名工程师就已发现了设计上的缺陷。这两名工程师曾明确地提出过要在油箱内安装防震的保护装置,但每辆车为此需要增加11美元的成本。

福特公司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决定不安装附加的安全装置。

原因是他们根据历年的平均事故数量和人均赔偿金额(按照福特公司的算法,每死一人赔20万美元,每烧伤一个赔偿6.7万美元)进行了计算,发现为所有车辆安装安全装置需花费1亿3750万美元,而如果放任不管,可能的最大赔偿金不过是4953万美元。

尽管放任隐患存在会严重威胁乘客的安全,但福特公司认为这种做法在经济上更划算,于是他们采取了最省钱的办法,

这一证据的披露激怒了陪审团,他们给福特公司开出了1.25亿美元的天价赔偿(正常单人死亡赔偿金额的625倍)。

从这些血淋淋的案例中你可以发现,全世界的资本家本性都一样。

但因为美国的法律对资本家作恶会采取极为严厉的处罚,这才得以遏制了资本家本性中的贪婪。

然而可笑的是,滴滴在8月25日的公告中表示,给予受害者家属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的3倍补偿(正常赔偿标准一般是按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而根据乐清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54504元可算出,标准赔偿金额为107万,3倍大约是321万)。

再来补充一个信息。

再来补充一个信息。

滴滴的客服团队,被曝出是外包公司承接的,根本就不是自家员工。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滴滴的客服形同虚设,为什么他们只会安抚用户消气,而不是解决实际问题。

今天的滴滴不就和40多年前的福特一模一样吗?

今天的滴滴不就和40多年前的福特一模一样吗?

不计一切地想要降低成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出卖用户甚至是威胁到用户的人身安全也在所不惜。

这是滴滴无论如何都洗脱不了的罪恶。

怎么办?

既然你滴滴喜欢铤而走险,那就唯有把作恶的成本提升到你不敢去冒险。

“福特平托车案”的判决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借鉴。

死亡赔偿金额的625倍(我按照乐清的标准算了下大概是6.68亿),你滴滴敢不敢赔?

如果不赔,那么请创始人程维引咎辞职。

正好优步已经给滴滴做了一个表率。

2017年6月,优步创始人特拉维斯·卡兰尼克因发生性骚扰丑闻以及快速扩展时期的管理方式和竞争手段争议,被迫辞去了首席执行官职务。

那么滴滴呢?

那么滴滴呢?

3个月时间接连发生两条人命,还是在整改期间再次犯案,难道企业创始人不需要为此付出代价?

这可是你程维欠的债啊。

至于顺风车业务,我强烈建议取消滴滴的顺风车行业准入资格。

至于顺风车业务,我强烈建议取消滴滴的顺风车行业准入资格。

滴滴已经用血的事实证明了他们做不好顺风车。

不如交给其他的网约车平台去做,正好还能打破滴滴一家独大的格局(滴滴占有网约车市场90%以上的份额)。

当然,作为普通百姓,说再多,喊破了喉咙都没有用。

当然,作为普通百姓,说再多,喊破了喉咙都没有用。

只是想在最后说一句:

监管部门,别光谴责,是时候出来走两步了!

P.s

这篇文章本来打算讨论两件事的:

1.滴滴应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2.为行凶者开脱是蠢还是坏?

但是第二点来不及写了,明天单独成篇吧(对,竟然有大V在为行凶者开脱)。

再P.s

还想提醒女生的是,无论是在哪个网约车平台,无论约的是什么车,上车前请务必核对车牌,上车后尽量做驾驶员正后方(这个位置行凶最困难),不要在行车过程中取消行程,并且记得查看导航。

最好在上车后用司机能够听得到的音量,告诉亲友自己上了什么车,大概多久到。你无法预知车上的司机是什么样的人,但是你可以故意给司机一个警示信息,以打消他们可能存在的行凶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