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中国质量报  文丨张 兴 记者张 华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武汉市广告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从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工作规则、主要任务4个方面,出台具体管理规定,推动广告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据悉,近年来,国家、省、市层面多次发文要求促进广告产业园区健康发展。武汉市《广告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年—2020年)》,提出了“加快广告产业园建设发展”的具体要求。

新出台的《制度》将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广告产业园区(基地)服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推动广告产业园区(基地)高质量发展。同时,促进各广告产业园区(基地)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广告产业园区(基地)对广告业的积极推动作用,服务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以及新一线城市建设。

《制度》确定指导协调成员单位组成,包括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园区(基地)所在区市场监管局、武汉市广告协会、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基地)。同时,明确了牵头单位为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以及指导协调办公室工作任务。

《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其中,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时,加强广告产业园区(基地)指导、服务、监管,及时解决属于市场监管职能的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园区(基地)建设发展中的其他问题,支持广告产业园区(基地)市场主体做强做大。武汉市广告协会为广告产业园区(基地)提供个性化、针对性服务,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引导广告产业园区(基地)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从事广告活动,在规范中健康发展,推进广告产业园区(基地)诚信建设。广告产业园区(基地)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营机制,有效组织开展管理和运营。

《制度》提出服务广告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工作,主要有学习贯彻有关广告管理法规、落实有关园区(基地)管理要求、配合做好广告监管工作、交流各园区(基地)工作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建议和要求、共商发展对策与措施、交流发展工作情况、参与有关广告行业活动、鼓励行业协会等。

据悉,目前,武汉市拥有1个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汉阳造国家广告创意产业园区,两个国家级广告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ovu”创客星、湖北省数字广告产业园区,3个省级广告产业园区——楚天181文化创意(广告)产业园区、武汉创意天地广告产业园区、武汉杨园科技广告创业园区。这些园区(基地)吸纳广告产业以及直接关联企业1000多家,涵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个环节,包括数字媒体、艺术创作、动漫影视、文化衍生产品研发等全部链条,集聚创业孵化、电子商务、教育培训、信息交流、展览展示等全部功能。该市广告行业发展呈现出差异化发展态势,发挥着良好的聚集、辐射和引领作用。